严打文物犯罪 保护文化遗产(法治头条)

警方展示追回的文物。  本报记者 张天培

警方追回的文物西汉雁鱼灯。  新华社记者 孙亮全摄

警方追回的文物《鱼雁集》。   本报记者 张天培摄

警方追回的青铜鼎。  饶国君摄(人民视觉)

2021年5月,江苏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宿迁泗阳三庄古墓群被盗掘案,打掉了一个勘探、爆破、盗掘、倒卖一条龙的文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追缴文物1500余件,并通过深挖相关线索,侦破了2012年山东滕州官桥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掌大遗址被盗掘案。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在侦破文物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文博产业日益火爆,“文博热”持续升温,在巨大非法利益驱使下,不法分子盗掘、盗窃、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案件仍然多发,文物流通领域非法交易、非法收藏等乱象依旧存在,严重危害国家文物安全。

“文物,是历史的根脉,传承着中华文明。”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说,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见证了中华民族的生生不息。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危害深远,必须要严厉打击。

紧盯关键环节,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

去年8月,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部署开展新一轮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对各类文物犯罪尤其是盗窃石窟寺石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古建筑及其构件、盗窃损毁革命文物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截至2021年4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48起,打掉文物犯罪团伙31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057名,追缴文物4.5万余件,其中三级以上文物2462件。

据介绍,2017年以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已连续4年组织开展全国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累计侦破文物案件78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300余名,有力震慑了文物犯罪。

尽管公安机关一直对文物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但从目前全国各地发生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看,文物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加速向网上蔓延,通过网络进行勾连、寻址、结伙等活动,逐步呈现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趋势。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跨区域纠集结伙,组织严密,分工愈发精细,形成集出资、盗掘、倒卖、走私等犯罪于一体的黑色产业链条,集团化趋势日益明显。一些犯罪团伙还利用先进设备和信息技术手段,作案手法隐蔽性强,犯罪方式变化多样。

针对当前文物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各地公安机关整合各警种文物部门资源,紧盯文物流通关键环节,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深挖幕后金主,全力打团伙、追逃犯、缴文物,彻查犯罪网络和幕后组织者、出资者,实现全链条打击。

“目前,文物市场是文物盗窃销赃的重要渠道。一些犯罪嫌疑人将自己盗窃来的古董字画拿到文玩市场或拍卖行转手,企图将非法所得‘洗白’。”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查二处处长付勇介绍。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社会文物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文物市场作为打击文物犯罪的重要战线,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监管,激励市场主体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及时发现可能被非法买卖、转手的文物,降低文物再度流失风险。

共建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的长效机制

2017年底,陕西咸阳市公安局得到一条彬州开元寺地宫文物被盗掘的重大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在这之前,当地人几乎没有人知道开元寺古塔下面还有一个地宫。

案件上报后,公安部刑侦局将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经查明,以卫某刚为首的犯罪团伙,通过在文保单位附近租赁民房开店为掩护,使用专业工具对地宫进行定位,先后对陕西咸阳兴平清梵寺古塔、山西代县阿育王古塔、陕西咸阳彬州开元寺古塔等6座古塔地宫和山西运城东郭西周古墓葬群实施盗掘,并从其中3处古塔地宫中盗取了花卉纹鎏金银棺双凤纹鎏金银椁、石塔、阿育王塔等95件珍贵文物,规模之大、时间之久,令人瞠目。最终,历时14个月,陕西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此案,并将被盗掘倒卖文物全部追回。

“侦办文物犯罪案件,我们通常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收集线索摸排,有针对性地重点排查对比‘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上被盗文物的相关信息,确定文物线索和文物价值,这个平台为我们办案提供了很大帮助。”相关办案民警说。

“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是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汇集了我国被盗、丢失文物的权威信息,群众还可以进行线索举报。据了解,一件1988年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商代青铜鬲就是群众通过该平台举报后,公安机关会同文物部门及时将拍卖叫停,并成功将文物追回。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不给犯罪分子非法倒卖文物留下可乘之机,国家文物局不断完善文物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拍前审核、事中监拍及备案核查,及时发现疑似非法文物交易线索,并发布风险监测预警,指导各地开展应急处置。

文物安全工作是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凝聚合力、多方联动。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介绍,国家文物局加强违法犯罪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及时将违法犯罪线索向公安等有关部门通报,加强涉案文物鉴定评估机构和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建设,大力保障文物犯罪案件侦办。

据介绍,近年来,从线索移交、案件督办、现场勘查、文物鉴定、业务培训、情况通报等多个方面,各地公安机关与文物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长效机制。比如,陕西省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建立了联合巡查的工作制度;河北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建立了奖励机制,鼓励举报文物犯罪线索。

进一步为文物保护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近年来,我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上普遍形成了热爱文物、保护文物、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浓厚风气。但由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文物交易市场活跃复杂,以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我们的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亟须解决和完善之处。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介绍,我国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在文物拍卖方面,主要有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等规范性办法。“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多部相关法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关文物保护客体界定、主体责任等问题,以及文物保护法和现有其他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还存在法律漏洞,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

“在打击文物犯罪时,我们主要依照文物保护法、刑法和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有关法律的补充完善方面,我们正会同国家文物局、最高法、最高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相关指导意见,在案件管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概念划定、多次盗掘认定标准等方面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更有力地支撑打击文物犯罪工作。

“接下来,国家文物局将会同公安部、最高检,研究制定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共同指导地方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同时,会同最高检开展文物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表示。

文物安全工作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的执着坚守,还需要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说,“12359”文物违法举报热线是发现文物违法信息的重要渠道,希望各界能够积极提供相关线索。

“积极参与文物保护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向公安机关举报盗掘、盗窃、倒卖等文物犯罪线索,有助于我们携手共筑文物保护钢铁长城。”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国家文物局督察司负责人说,保护文物需要具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坚定的决心,联合多方力量,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红线,不断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合力把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好、守护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