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白鼻心被送办...拿剩菜喂8年 饲主:开笼牠不肯走

▲饲主表示,曾开笼想野放白鼻心,但牠不肯走。(图/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五大队提供,下同)

宠物小组综合报导

台中市太平中山路一处加油站,在花圃旁以铁笼子饲养白鼻心,民众保七总队第五大队东势分队举报,经过查证后确认是属于第三级「其他应予保育」的野生动物,将54岁的何姓加油站负责人依法送办。

何姓加油站负责人向警方坦承,白鼻心是他在2009年6月间,在太平头汴坑山区路旁,以徒手捕捉的。当时是看到牠脚受伤难以行走,才捉回来疗伤并暂时饲养,平常用加油站员工吃便当剩余的饭菜喂食,等到牠脚伤治愈后也野放,「所以每晚10点半加油站打烊后,就会打开铁笼,想让牠自己离开,可是早上7点上班时,白鼻心却依然在笼子里不肯离开。」饲养至今并不知道所饲养的白鼻心,是保育类的野生动物。

▲白鼻心为其他应予保育的野生动物。

白鼻心别名果子狸,属于夜行性动物,是台湾特有亚种的野生动物,全身大致为灰褐色四肢短壮各具五趾黑色头部,从上额鼻端,有条明显的白色带纹,主要栖息在中低海拔常绿阔叶林森林边缘,偶尔亦可在开垦地发现,由于族群数量不多,已被公告列为第三级「其他应予保育」的野生动物。

▲保七总队第五大队查获被关铁笼饲养的白鼻心,将加油站负责人移送法办

由于饲养白鼻心已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第18条之规定检方指示暂时将这只白鼻心责付何男照顾,择日再由相关单位处理。保七总队第五大队同时呼吁,民众如欲饲养野生动物,请先了解动物本身是否为保育类动物,不要看见动物可爱或好奇,就任意捕抓、饲养;尤其在郊外,如有发现幼小或是受伤的野生动物,请通报相关单位救援处理,不要见动物可爱或可怜,就自行捕捉、饲养,以免误触法网而不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