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组合拳一周,这些省份和城市已落地

在央行5月17日打出一套优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组合拳后,多地密集调整住房信贷政策。

据澎湃新闻统计,目前已经有湖北、广西、云南、山西、宁夏、重庆、河北、陕西、甘肃以及广东19城、长沙和合肥调整了住房信贷政策,措施涵盖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等。

自2024年5月21日起,对于在陕西省内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各地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5月22日,湖北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取消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降低购房门槛,将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继续引导贷款利率下调。

自2024年5月23日起,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经充分征求各城市政府意见,河北省全域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并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发布消息称,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经云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表决通过,自2024年5月25日起,云南省全面下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取消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实现房贷利率市场化。

山西省2024年5月24日在全省范围内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并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即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20%降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25%。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全省首付比例下限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发布消息称,宁夏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指导下,宁夏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取消宁夏各城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根据重庆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及重庆市政府调控要求,重庆市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15%;调整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5月24日甘肃省全面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在甘肃全省范围内,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25%。

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根据广西各地市政府调控需求,决定从2024年5月24日起,全面下调广西各地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5%。

5月24日起,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市政府调控要求,对珠海市、汕头市、佛山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共19个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取消利率下限。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5%,取消利率下限。

同时,长沙和合肥两市也调整了住房金融政策。

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等相关房贷新政策在长沙落地执行。新政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25%,取消长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及下限水平。

5月21日,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消息,合肥市取消首套、二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各银行首套房实际利率调整至LPR减50BP即3.45%,二套房利率相应调整。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