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电子4死2伤 劳动部移请检方侦办董座

依据《职安法》第6条明订,雇主需有符合规定的必要安全卫生设备及措施,以保护劳工工作安全,但燿华电子宜兰厂重大意外造成人命伤亡,职安署表示,现场主管恐有严重疏失,因此决定将张铭元等人,依业务过失致死罪,移请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