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局女店员弯腰理货 老伯经过手滑过翘臀GG了

一名老伯有多项前科,才出狱不到五年又再次对女子性骚扰,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有多项前科的裴姓男子不知悔改,今年3月在高雄市一处药局内,趁着女子在整理货物时,突然伸手袭击了对方的臀部,惨遭警方移送法办。高雄地院依性骚扰防治法,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

判决书指出,59岁裴男有妨害风化、强制性交、恐吓取财等前科遭判刑,于2016年8月间执行完毕,却不思悔改,今年3月6日晚间于高雄市一处药局内对正在理货的女子伸出咸猪手触摸其臀部,吓得女子疯狂大叫并报警处理。

警方获报后,随即赶往现场处理,裴男于警询、侦查期间坦承犯行,检方连同遭骚扰女子在警询中的证述等,判定犯罪事实明确,向高雄地方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高雄地院法官认为,裴男趁着女子不可抗拒之际,任意触摸其臀部,未尊重其身体自主权利与人格尊严,考量裴男犯后坦承犯行,审酌其犯罪手段、情节以及经济能力等,依犯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之性骚扰罪,处拘役5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一日。

根据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规定,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