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衣精品店老板猛摸女店员腰臀 辩「家庭式管理」挨告
内衣精品店老板猛摸女店员腰臀,辩「家庭式管理」挨告。(达志影像)
在基隆开设一家女性精品内衣店的男子,趁女店员不注意时,两度在收银台后方,用手抚摸女员工的腰部及后背,不断上下游移,还假借要替女员工按摩,在试衣间内突然「滑进」胸部庆亲吻,女员工事后相当害怕,向同事及主管控诉自己遭老板性骚扰,事后还罹患忧郁症,法官调查后,仅确认老板友摸其腰部,但试衣间部分,因为没积极证据,因此仍判刑骚扰成立,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罚金。
根据判决书记载,女店员控诉,男方为基隆某内衣精品百货店负责人,民国108年4月18日,在店内柜台结帐处,趁她不注意时,两度后方伸出左手在女店员后腰上下游移抚触,让女店员受到极大惊吓与害怕,于是向同事及隔壁店家好友说自己遭到性骚扰,事后对老板提告。
老板出庭时,坦承有用左手拍、碰触甲女背、腰部,但矢口否认有何性骚扰之犯行,还辩称是要帮她加油打气,而且当天看到女员工身体不适,还替她在试衣间按摩,甚至对所有的同事都是用爱心来互动,都是用家庭式的管理方式。当天纯粹是用关心的心情协助女店员,没有性骚扰。
法官传讯女店员同事,同事证称,「我跟受害者是同事,当天她有打给我,她跟我说她刚刚发生一件很恐怖的事,我有跟她说那你要不要赶快跟主管讲。另一名同事也证称,「当天下午4时30分我收到女店员传讯息,我马上回电话给她,我说我人刚好在基隆,马上过去。后来我送女方回家后,立刻打电话回报我的主管。」
法官审酌,男老板欠缺尊重他人性自主权之观念,趁女店员不及抗拒之际,对她性骚扰,侵犯她身体隐私,且女方于案发后罹患忧郁症造成女方心理受创,且男方犯后始终否认犯行,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因此判拘役80天,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