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业董事外遇护理师 备忘录记做爱、射精次数成铁证

某窑业林姓董事2021年间被妻子抓包外遇,林妻发现,丈夫在备忘录记载对小三的花费明细、月经日期、射精和性行为次数,新北地院近期判处林男和小三赔偿80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影像)

某窑业林姓董事2021年间被妻子抓包外遇,林妻发现,林男与医美诊所邱姓护理师在LINE上有亲密对话,还有多张出游亲密照,林男甚至在备忘录记载花费明细、邱女月经时间、射精和性行为次数,林妻愤而提告,新北地院近期判处林男和邱女赔偿80万元。

判决书指出,林妻2021年12月间在林男熟睡后,无意间看见邱女传送「宝贝」、「爱你」、「想你」等讯息给林男,惊觉丈夫外遇后,又在手机发现双方的亲密对话,丈夫除了与邱女多次出游,合拍亲密照,甚至还在备忘录写下花费明细、邱女mc日期、1出(射精1次)和「2X」(2次性行为)等文字。

林妻比对丈夫备忘录文字,发现备忘录记载日期均有丈夫与邱女出游的照片,证明双方已多次出游、发生性行为,不仅如此,林妻还发现,邱女多次向丈夫称「你什么时候要离婚啦,赶快娶我啦」「什么时候要娶我,先带人去买钻石」等语,还要求丈夫内射。

林妻指控,邱女从丈夫身上获得至少30万元和名贵包包,邱女明知丈夫已婚,还恶意破坏对方的婚姻关系,让她精神受有极大痛苦,因此向2人求偿200万元精神赔偿金。

不过,林男和邱女都认为,林妻提出的证据无法证明有侵权行为,且对方请求的金额也过高。

法官认为,林妻有提出照片、LINE对话纪录截图等证据,被告2人有多张头靠头的亲密合照,也有亲密对话内容,因此林妻主张并非无据,被告应对林妻连带负非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考量林男和邱女的学经历、财产状况,判赔80万元,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