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酒精原料 关税减免再延半年

药用酒精原料关税减免措施自2020年2月底起实施,目前已三年,如果加计本次延长,将达三年半。关务署统计,截至今年1月底,期间药用酒精进口量合计4,547万公升,税损三年来合计新台币1.18亿元。

关务署15日表示,考量国内COVID-19疫情尚未平息,为持续充足防疫期间药用酒精原料的物资供应,确保医疗机构及民众供需无虞,并协助厂商降低进口成本,财政部依关税法规定,报奉行政院核定,自2月27日起继续机动调降药用酒精原料货品关税税率,为期六个月。

关务署指出,降幅为法定税率的50%(即调降一半),并视国内防疫情形及供需状况滚动检讨;在此关税减免措施下,进口药用酒精原料货品关税税率从法定的20%降为10%。关务署提醒,这次药用酒精原料机动调降税率适用期间,是2月27日起至8月26日,有关适用期间认定,依关税法施行细则规定,进口货物以其运输工具进口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