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酒精原料关税减半为10% 再延3个月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国内对于酒精仍有相当高的需求。(图/记者林悦翻摄,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关务署上次延长药用酒精原料进口关税从20%调降到10%,原本预计到8月26日到期,不过关务署跨部会沟通后,认为国内还是有酒精的需求,所以再向行政院提出延长到11月26日止,再延3个月,为第二度延长关税减半,近日将等行政院核定

由于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冲击,国内口罩、酒精的需求量大增,关务署2月27日宣布调整口罩与药用酒精的关税,当时口罩的关税从7.5%调整为免关税、而酒精原料的关税为也从20%调降到10%。

到了5月26日因为口罩的日产量已经大幅的提升,国内供给足够满足国内民众的需求,所以口罩进口的关税恢复;但是酒精原物料当时仍持续上涨,国内仍有相关的需求,所以当时关务署宣布再延三个月至8月26日止。

眼见8月26日也即将到期,台湾仍继续发生零星个案,关务署也跨部会包含卫福部经济部等沟通,卫福部认为国内防疫酒精的需求仍然存在,所以关务署决定再延三个月到11月26日止,也是酒精第二度延长减半关税。

关务署表示,依据关税法71条规定应付国内或国际经济之特殊情况,并调节物资供应及产业合理经营,对进口货物应征之关税或适用之关税配额,得在海关进口税则规定的税率数量50%以内予以增减。

法规也规定实际增减的幅度及开始与停止日期,由财政部会商有关机关拟订,报请行政院核定,所以关务署已经报请行政院,预计近日就会核定。至于11月26日到期时,关务署表示,将会再视当时情形决定是否再延长或者准备恢复原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