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男撞死男大生仅判5月 死者父心痛:弱势保护伞?

撞死人仅判5月,被害者父亲质疑。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社会中心嘉义报导

嘉义一名邱姓男大生廖姓友人相约晚间双载出游不料途中和无驾照的江姓重度瘖哑男子发生碰撞,造成男大生抛飞、送医后不治。嘉义地院审理后,将江男、廖男依过失致死罪判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邱姓男大生的父亲事后上诉遭驳回,并质疑司法是否轻判,盼能为儿子讨回公道。

判决书指出,廖姓男子106年9月13日晚间双载邱姓男大生由嘉81线公路往北方向行驶,经过某交岔路口时,应注意号志为闪黄灯、减速通过,但却贸然直行穿越该路口,导致和未礼让直行车无照驾驶的江姓重度瘖哑人士发生碰撞,造成邱男头部外伤颅骨骨折脑出血、创伤性休克不治。

法官审理后认为,江姓男子夜间行经设有「机慢车两段左转标志闪光黄灯号志交岔路口,未依两段方式左转为肇事主因;廖姓男子未减速行驶为肇事次因,而被害人则无任何肇事责任;两人虽未与家属达成和解,但案发当下留于现场、坦承犯行,因此符合自首减刑的原则,加上江男具有身心障碍证明,将2人依过失致死罪判5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据《苹果日报》报导,邱男的父亲不解表示,2人判决的刑度都是5个月,喑哑且无驾照驾驶的江男,是不是利用社会大众弱势者的保护伞,才得以获得轻判的结果?他这样的一个疏失,破坏原本幸福圆满家庭,却没有付出应有的代价,又让他在道路上恣意行驶将是颗不定时炸弹,下一个受害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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