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共犯遭盘查 呛「我杀警的啦」遭重判五月

「夜店杀警」案共犯之一的庄姓男子与黄姓友人和警方发生冲突,庄对警呛「我杀警的啦」,两人遭起诉。台北地院认为,庄犯案还以此恫吓员警,如同在员警伤口上洒盐,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判黄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罚金。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

「夜店杀警」案共犯之一的庄姓男子与黄姓友人和警方发生冲突,庄对警呛「我杀警的啦」,两人遭起诉。台北地院认为,庄犯案还以此恫吓员警,如同在员警伤口上洒盐,依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5月,判黄拘役30日,均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2014年9月13日凌晨2时许,曾威豪与刘芯彤在信义区夜店「SPARK」与安管人员起冲突。凌晨3时,刘芯彤打电话约萧叡鸿至酒店商讨如何讨回公道,萧约人到夜店现场助势,并拉住安管理论。

当时休假接获通报的薛贞国与同事庄瑞源到场排解,薛表明身分,萧等人情绪失控高喊「乎伊死」。薛遭众人围殴,伤重死亡。庄姓男子是加害人之一。

庄、黄是朋友关系,黄2023年3月18日凌晨在台北市中山区持玩具手枪把玩,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许姓、陈姓员警巡逻发现,上前盘查,黄不满两名员警态度,向庄抱怨。

检方指控,庄当场对员警说「干XX」、「办三小」、「我杀警的啦」,以自己曾参与杀警案的过往恫吓2名员警,2名员警想以现行犯逮捕庄,黄即以身体阻挡员警接近、朝员警推挤,黄看见庄摔倒在地,再以「干XX」辱骂2名员警。检方侦办后依妨害公务罪起诉两人。

法官认为,黄有酒驾前科,2022年10月执行完毕,庄犯过「杀警案」经最高法院判刑3月确定,也有酒驾纪录,2019年10月都执行完毕,庄、黄均是累犯,黄不必加重其刑,庄有必要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