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后又再犯持刀刺杀 男遭刺独行5分钟后倒地毙命

▲曾犯夜店警案陈姓男子,再持刀伤害他人致死,再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曾经犯下北市夜店杀警案的男子陈麒安,在杀警案中遭判刑4月定谳。但他执行完毕后,又再度犯案。他在2018年3月间,与友人酒店喝酒,酒后与其他酒客发生口角,拿出弹簧刀攻击2人,最后遭到制止。其中一名被砍伤的男子,没有送医,自己起身后走了5分钟后,突然倒地,送医不治。最高法院审理后,再将陈男判刑7年4月定谳。

震惊社会的台北市夜店杀警案,发生在2014年9月13日凌晨,台北知名灯具友昌实业小开曾威豪与当时的女友刘芯彤(事后结婚)伙同黑帮份子,到北市东区ATT大楼6楼知名夜店「Spark」消费,因与邻桌客人发生冲突遭夜店安管赶离。愤怒的曾男刘女,当晚就透过群组号召「中山联盟」成员回来报复,夜店围事随即联系台北市信义分局员警薛贞国到场帮忙。

当天休假的薛贞国与另名同事来到夜店,薛贞国到场后一脚踹向曾男,曾男暴怒之下撂人动手,数十名黑衣人棍棒红绒柱物品围殴,薛在3分钟内遭致命攻击,黑衣人最后一哄而散,支援警力赶到场,紧急将薛送医后不治。案发后引起警政机关重视,检警陆续逮捕70余人到案,并提起公诉。

杀警案陆续判决定谳,其中陈麒安所犯部分伤害罪,经赔偿25万元后,获得轻判4月定谳。而他执行完毕后,又在犯下本案。本案发生于2018年3月间,陈男与朋友在酒店喝完酒后,凌晨4点半左右,一伙人在店外聊天,这时另一批酒客经过,有人喊了一句「看三小」,引发陈男不满,遂与对方起了口角。陈男拿出身上的弹簧刀,朝对方3人攻击。

3人被突如其来的攻击吓到,再加上酒精影响,并未立刻回击,连续遭陈男刺伤。陈男被2名友人与酒店人员制止,这才罢手。其中被攻击的陈姓酒客,受有左前胸刺伤、左肩胛部刺伤、阴囊底部刺伤、右腕部及左手肘部刮擦伤等伤害,没有就医,起身就走。但仅仅走了5分钟,就因为伤势过重、倒地昏迷,路人报警,他送医急救后因右心室和肝左叶受创,引起心包囊积血和大量腹腔内积血而低血容性休克不治死亡。动手的陈男在第二天一早就到警局自首,遭提起公诉。

一二审均依照「伤害致人于死罪」将陈男判刑7年4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5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