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男杀妻未遂被判刑7年 40天后这原因又拿刀刺她

林男持手机及刀攻击老婆,导致她多处受伤。一审及二审法官,依伤害罪判他1年4月。(本报资料照片)

林男在2021年间刺杀老婆,一审依杀人未遂判7年,仅月余后,他见老婆与他人互传讯息,怀疑外遇,怒拿手机重击她头部、持刀挥刺,致脑震荡及头、胸及臂都是伤,她大喊救命,由邻居叫救护车送医。林辩称,他服用毒品醋劲大发而失控,但无杀人犯意。一审及二审均依伤害罪判1年4月,仍可上诉。

林男曾于2021年10月21日持水果刀刺杀老婆手臂、左胸等部位4刀,一审刚在2022年10月6日依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他在同年11月15日深夜23时许,因发现老婆以手机与他人互传讯息,怀疑有外遇,两人发生口角争执,林持手机猛敲她头部数下,再持刀挥刺,造成她脑震荡、头皮、头部、前胸及手臂都有开放性伤口。

林妻大喊救命,邻居前来敲门关心,见林妻负伤流血不止前来开门,紧急呼叫救护车,林即离去。案经林妻请亲友报警,警方循线隔天即逮林送办。

林到案坦承犯行,但否认有杀人犯意,辩称连续2天看到老婆背对他用手机与他人互相传讯,他刚服用毒咖啡包,才一时情绪失控。

一审法官以被害人林妻伤势均为表皮开放伤口,左胸外侧刀伤深入肌层、未刺穿胸膛,依攻击力道、伤势、致命部位与否等状况,认定为伤害。此外,林取得老婆谅解。林妻陈称,她已怀孕6个月,请求从轻量刑,法官依伤害罪判1年4月。

检察官与林均不服上诉,二审法官以原审判决妥适,核无不当或违法,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