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社交课」因疫情暂停 老师偷跑夜店被抓包竟告学员
林姓男子收钱开「夜店社交课」,通知因疫情暂停,却继续跑夜店被抓包,学员不满痛骂,林男竟还提告学员求偿,但败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李姓男子想在夜店吃开,付费参加林姓夜店咖的「夜店社交课」,去年被通知疫情关系课程暂停,事后却抓包林男仍继续跑夜店,气得痛批林男诈骗,怒骂脏话甚至还扬言要公开个资。林男自认被恐吓,提告向李男求偿10万元,台北地院台北简易庭认为,林男并未心生畏惧,判林男败诉,李男免赔,可上诉。
林男提告指出,李男去年6月29日下午在LINE上传讯:「你那些色对话和文件影片我也会全数公布在各大把妹群组内以及色情网站、顺便把你车牌号码和汇款纪录交给警局告你诈欺...说什么有疫情所以无法去上课,结果自己偷偷跑出来爽被我遇到...那天晚上抓住你衣领差点一拳就要灌下去」。
林男主张,李男讯息内容不时穿插语音、脏话及三字经,自认受恐吓威胁,造成他身心均痛苦异常,晚间无法安眠,担心出门安危,名誉权、健康权、自由权受侵害,遂求偿精神慰抚金10万元。
李男抗辩,当时是因为林男告知有疫情无法上课,才给予体谅,没想到后来和朋友在夜店遇到林男,心中有受骗上当的感觉,是一时气愤的言论,没有恐吓之意,且林男也看不出来有害怕,甚至跑到他的公司检举。
法官认为,林男虽称身心受到侵害,但未提出任何诊断证明书或求诊纪录,且接到李男讯息后,还回传呛声「警察局见」、「夜店一堆人对你不爽」、「你自己看着办」,显然没有心生畏惧。
此外,2人曾因夜店社交课纠纷有诉讼,去年12月15日调解成立,林男原给付李男9000元,可见李男确实因此事心生不满,难认林男的权利受到侵害,法官因此认定林男求偿无理由,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