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宝回应农夫山泉指责 称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本站财经8月14日讯 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对簿公堂还没有“尘埃落定”,日前农夫山泉和怡宝又再次“掐”上了。农夫山泉在日前的一系列卖场促销活动中,将农夫山泉与怡宝水进行了pH值测试对比。怡宝公司随即向工商局投诉,后者以“捏造事实、贬低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理由对农夫山泉处以了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为此,农夫山泉将工商局告上了法院,但一审被驳回。

对于法院的判决,农夫山泉今日发布声明称,判决改变不了事实,怡宝水呈酸性是事实,农夫从未捏造。“农夫山泉输了官司,但没有输掉事实”。随后本站财经致电该事件中的另一方怡宝,华润怡宝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陈越向本站财经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怡宝方面就此事不做任何评价。“对于农夫山泉的指责,我们稍后会公布详细的声明”。

今日晚间,华润怡宝在其官方发布声明,称尊重广州工商局的行政裁定,指责农夫山泉“多年来一直采取恶性竞争的手段,误导消费者饮水认知”,并表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农夫山泉责任的权利。据本站财经了解,农夫山泉市场推广中使用PH测试法并不是首次,早在2008年,和此次华润怡宝一样,农夫山泉在市场推广活动中开展了测试PH值活动,当时的对象为康师傅矿物质水,农夫根据当时的测试结果称康师傅矿物质水为“伪健康”。

农夫山泉状告广州工商局告偏袒“华润怡宝”

据悉,此次农夫山泉、华润怡宝以及广州市工商局的“三方纠葛”源于农夫山泉今年3月的卖场促销活动,在该活动中,农夫山泉将其产品与怡宝水进行了pH值测试对比,称农夫山泉饮用水pH值为弱碱性,怡宝水为弱酸性。怡宝公司随即向工商局投诉。广州工商局认定其为 “捏造事实、贬低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对农夫山泉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此,农夫山泉将工商局告上了法院,农夫山泉方面认为,其被处罚行为目的是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做pH值测试值对比是科普行为,让消费者对饮用水有更多了解。而且,工作人员已经撕毁了怡宝的包装,用的是一次性塑料水杯装水,不存在恶意攻击对方的故意。农夫山泉方面还强调,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视频并不是通过法定程序取得,不具有合法性。“其行为是偏袒华润怡宝”。

而天河法院一审认为,工商局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促销活动现场的怡宝水产品只是撕掉了标签,仍保留瓶盖原貌,瓶盖上仍显现怡宝的注册商标标识。农夫山泉赠品中含有怡宝纯净水一瓶,并附送pH值测试纸供消费者进行对比测试等行为,明显是针对怡宝水产品的对比行为。法院还指出,农夫山泉利用pH值的对比,引导消费者认为弱碱性水好,弱酸性水不好,观点属于学术刊物上附条件的研究得出的学术意见,其观点未获得权威认证,该学术意见也未成为排他的、唯一的、不可质疑的公认结论。农夫山泉以发布尚无定论的意见的方式影响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其行为属于捏造事实,贬低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天河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农夫山泉的请求。

对于一审判决,农夫山泉不服,提出上述,目前案件正在二审中。

今日农夫山泉和华润怡宝先后发布声明,将此事再次推向风口浪尖。农夫山泉今日早间发布声明称,判决改变不了事实,怡宝水呈酸性是事实,农夫从未捏造。“农夫山泉输了官司,但没有输掉事实”。农夫山泉同时在声明中还指出,经过农夫山泉调查华润怡宝工厂和代工厂后发现,“华润怡宝纯净水确由自来水加工而成,所用水源均为当地自来水”。

随后本站财经致电该事件中的另一方怡宝,华润怡宝公共关系部总经理陈越向本站财经表示,目前该案件正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怡宝方面就此事不做任何评价。“对于农夫山泉的指责,我们稍后会公布详细的声明”。今日晚间,针对农夫山泉的表态,华润怡宝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尊重广州工商局的“农夫山泉捏造事实、贬低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裁定,并指责“农夫山泉多年来一直采取恶性竞争的手段,误导消费者饮水认知”,并表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农夫山泉责任的权利。

农夫山泉与华润怡宝早有“过节”

据本站财经了解,此次农夫山泉与华润怡宝的风波并非双方爆发的首次激烈冲突。早在去年初,农夫山泉被媒体报道出深陷“标准门”,质疑其饮用水标准不如自来水之时。农夫山泉就在其官方微博作出回应,声称近期针对农夫山泉的一系列的报道是由另一家饮用水企业华润怡宝蓄意策划。

时隔不久,华润怡宝通过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否认了农夫山泉的指责。华润怡宝在声明中表示,华润怡宝从未以任何方式对农夫山泉声明中所提到的做法予以任何形式参与。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华润怡宝一贯反对任何企业不正视自身问题,推卸自身责任,通过策划及利用媒体转移公众视线,将自身危机转嫁给竞争对手的任何行为。在这份声明中,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提到将保留对农夫山泉采取法律行动的一切权利。

2013年4月15日,华润怡宝以“侵害企业名誉”为由将农夫山泉告上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华润怡宝随后发布声明称,“农夫山泉接连声称最近被媒体披露的自身产品问题的报道为华润怡宝蓄意策划,并称华润怡宝利用民众对食品安全和环境的恐慌作为行销手段。上述言论不仅通过社会化媒体被大量转发,还被全国各大主流媒体及门户网站进行了连续报道,对华润怡宝的名誉、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华润怡宝据此认为农夫山泉已侵害其名誉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该案件,至今未有进一步的披露,事件双方也均选择了不再发声。(本站财经 陈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