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公共工程阵亡8棵受保护树木 五年解除列管148棵老树

市议员杨典忠(左)质询副市长张光瑶说,一次公共工程阵亡8棵受保护树木,五年解除列管148棵老树,难道没有听到老树在哭泣吗?(陈世宗摄)

台中市树木保护自治条例102年实施至今共列管1207棵受保护树木,但是五年来也解除列管148棵!市议员杨典忠业务质询表示,前年雾峰干溪堤防老榕树被移到南屯树木银行枯死后,今年4月再听到北区运动中心8棵老树阵亡,他质疑公共工程为什么没办法跟老树和平相处?

副市长张光瑶表示,担任树木保护委员会三年多来,目前通过列管1186棵受保护树木,对于开会送来解除列管案件很多都已经死亡老树,只好勉为答应通过,会中很多委员询问老树死亡原因,未来会请农业局提供详细资料进行审查。农业局长王俊雄则答复,会进行解树列管老树的原因调查。

杨典忠表示,民众提供中正公园的老树照片,经过北区运动中心的公共工程后,原本翠绿茂密、高度超过13公尺以上的老树竟然变成枯树,并再上个月移除,大家都在问『台中市的公共工程为什么没办法跟老树和平相处?』一棵榕树要长到10几公尺高,不是一、两年或一、二十年就可以做到的,结果被市政府列为受保护树木不到5年,竟然叶子掉光,而且已经染褐根病枯死、被移除了,老树不见了、地方记忆也不见了,他问市府官员有听到老树哭泣的声音吗?

杨典忠说,台中市树木自治条例第11条规定「基地内之受保护树木以原地保留为原则?」而且施工要有「树籍资料及保护计划或移植与复育计划等」,违反第十一条规定者,「处行为人新台币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但是至今有处罚吗?

对于解除列管老树只是「备查案」不符合自治条例规定,他认为不应该让树保委员会成为替老树的主管机关失职背书的橡皮图章,应该把解除列管老树案件送交树保委员会「审查」。他认为,台中市既然有树木保护自治条例,务必要求各局处依法行政,否则就依法开罚,一定要替台中市老树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