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輔導員拍8男童「全裸共浴圖」來滿足性慾 下場慘了

某育幼家庭萧姓已婚女辅导员利用照顾8名男童机会,偷拍他们全裸洗澡照,有男童长大检举,检警搜索查扣不少「证物」,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数罪重判萧女有期徒刑8年6月。可上诉。

萧女2010年起在某儿福中心育幼家庭担任生活辅导员,负责院童生活起居,8名男童分别曾在育幼家庭「小家」固定或短期由萧女照护。

检察官指控,萧女明知被害8名男童年纪在7至11岁,却利用管理、处罚权限偷拍他们一起洗澡的全裸照,借以满足自己的性欲。

2015年1至6月,萧女在育幼家庭「小家」浴室内,要求4个男童共浴,在他们洗浴还没完成时,持手机拍摄4人裸露生殖器的合照6张。

2016年1至6月,萧女在另一「小家」浴室内,要求5个男童共浴,且不得关门,再拍下数目不详的5人全裸照片;同时期,萧女另在「小家」浴室要求「另一种组合」的3个男童共浴,数目不详的男童全裸「共浴图」又入镜。

2012年3月1日,萧女利用1名男童接受夜间照护,趁协助他脱衣,再次拍摄男童以衣物包覆头部但露出性器官的照片2张,萧女将相关档案全部存在随身硬碟中,建立档案名称「生活纪录2012年3.4月0301○洗澡」。

1名男童长大一点后,在两性平等课提到被拍裸照,引发育幼家庭职员怀疑,警方获报对萧女搜索,查扣证物,起诉萧女。

萧女否认违法,辩称是小孩子请她帮忙拍的,辩「我有拒绝,直到他们遮掩生殖器官才同意帮忙拍摄」,手机内档案也已删除,还说孩子们都充满笑容、遮掩自己的生殖器等。

萧女的辩护人说,洗澡属于维持身体清洁的行为,拍院童洗澡不是猥亵的行为,萧女只是爱拍小孩的生活记录而已。

不过,法官传唤育幼家庭生活辅导员、家庭组长、主任查证,认定育幼家庭有人斥责萧女未注意院童的私隐,加上院童作证时,皆称不是自愿要求萧女拍洗澡画面,萧女成立犯罪。

判决书说,萧女明知男童身心处于发展阶段,为满足一己欲望,拍摄被害儿童全身裸露的猥亵照片,戕害儿童身心发展,恶性重大,她以不合理辩词脱免刑责,犯后态度难见悔意。

判决说,考量萧女已婚、月收入、犯罪动机、被害儿童的人数、拍摄情境、她与被害儿童关系,依法判刑。

某育幼家庭萧姓已婚女辅导员利用照顾8名男童机会,偷拍他们全裸洗澡照。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