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共諜 軍官父子3人被重判

陆军少校李海鹏退役后仲介两岸官员参访与接待,被控怂恿时任花莲空军防空砲兵少校李文生提供机密文件给解放军,也要求从军儿子李舆圣、李楚庠交付军机,配合当间谍。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昨重判李海鹏十二年徒刑,李文生处刑十五年。

高院前审判李海鹏四年,上尉李舆圣、上士李楚庠分别判二年二月、二年四月,李文生判三年二月。更一审依国家机密保护法重判李海鹏,依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重判李文生,李楚庠也依帮助敌人之间谍从事活动重判十年六月,李舆圣犯交付职务上所持有或知悉之军事机密罪处二年一月。

陆军通训中心上校参谋长陈士通二○一五年立法委员选举期间,拿陆军通训中心官兵名册以二万元卖给参选人赵正宇、五万元卖给陈学圣(未遂),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处八月徒刑。

李海鹏一九九○年退伍,工作游走两岸,二○○八年起联系李文生,答应若提供有价值「材料」,将给予不同金额报酬。李文生贪图贿赂,除签下「愿支持两岸和平统一」便条请李海鹏转交对岸以示效忠外,还陆续将军中「密」、「机密」等级文件翻拍储存记忆卡或随身碟,由李海鹏交给解放军对台工作人员。

解放军也下指示,二○○九年间请李海鹏安排李文生与家人到韩国玩,李文生还亲自从共方领取一万美元贿款。

因李文生要退伍,李海鹏为延续刺探工作,要求服役马祖防卫指挥部的长子李舆圣、陆军装甲旅的次子李楚庠提供情报,两子照办,交出军中演训会议等机密。

高院更一审批五人曾为职业军人,一再受「国家、责任、荣誉」信念薰陶,却甘为共谍、交付国家、军事机密给解放军,应严予谴责,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