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趋缓降级不松懈 劳动部提醒工会开会应符合防疫规范

劳动部说明,于全国疫情第三级警戒期间,为降低群聚感染风险,劳动部曾函请各工会暂停办理各项会议及相关活动。惟考量疫情期间,工会仍有需透过集会议决工会重大事项,以保障会员权益之需求,故同意并鼓励工会采视讯方式召开各项会议,并提供工会办理视讯会议注意事项予各地方政府劳工(动)局及劳动部业管之工会联合组织,以利辖内工会及所属会员工会遵循,让工会会务在疫情期间仍得正常运作。

劳动部最后说明,考量国内疫情在国人的共同努力下已日益趋缓且稳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自7月27日宣布调降全国疫情警戒为第二级且维持迄今,并陆续调整集会相关规定及放宽防疫管制措施。

因此,劳动部已于10月6日再次发文各地方政府劳工(动)局及劳动部业管之工会联合组织,请其分别协助转知辖内工会及所属会员工会,工会各项法定会议应尽速依《工会法》相关规定及工会自主原则规定以视讯或在符合防疫规范之前提下,采实体方式召开,以符法制。

但因疫情虽有减缓惟尚未完全消除,因此面对防疫仍旧不能松懈,各工会如采实体方式办理各项会议及活动时,仍应保持警觉加强防范,并确实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及活动办理所在地县(市)政府公布之最新防疫规定(包括饮食规范、室内外会议活动人数上限、实联制及社交安全距离等),齐心努力为防疫把关,减少疫情扩散风险,保障工会会员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