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组工会声音再起 劳工局长:符合法律规范绝对支持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彭佳芸针对消防员筹组工会质询消防、劳工、人事处等局处态度。(吕健豪摄)

新北市议会今(28)日一、六审业务质询,民进党议员彭佳芸针对屏东明扬大火消防员殉职,消防员筹组工会声音再起,要求消防局、劳工局、人事处表示,是否支持消防员筹组工会;劳工局长陈瑞嘉表示,只要符合法律规范,绝对支持。

彭佳芸表示,从3年前桃园敬鹏大火到近期屏东明扬工厂大火,只要有消防弟兄姊妹殉职,大家就会提到要不要筹组消防员工会,因为消防员一直以来,是工作权益相对非常差的公务人员,目前立法院也在讨论要不要放宽成立协会,所以她今天要求消防局、劳工局、人事处等3局处首长表态。

消防局长李清安表示,消防局向来重视消防员权益,目前公务人员有协会,会强化设立的宗旨;劳工局长陈瑞嘉则说,因为目前工会法排除消防员,若未来工会法修正通过,站在劳工角度,当然支持工会筹组,只要符合法律规范。

彭佳芸也提到,另外一个比较保守的方向,是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但若朝这个方向,协商将极度限缩只剩下办公环境改善跟行政管理,因此她也询问人事处长林正壹如何因应?

林正壹回应,依照目前的规定,政府从中央到地方只有根据公务人员协会法,协会只有建议权,有关升迁、调动、考绩都要有协会成员在里面,但也不是多数机关都有成立协会,未来若可以组成工会就有罢工、罢教权,不过还是要看中央的态度。

彭佳芸则要求劳工局做好准备,若工会法一旦修正通过,就要协助消防员成立工会,「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若未来朝向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正,也要人事处尽最大努力协助保障消防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