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警消组工会 劳动部长:兼顾2原则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

劳动部长许铭春13日回应,警消人员是公务人员,但《工会法》是以私部门一般劳工为对象,将在稳定公务体系及提升警消人员权益原则下,配合考试院尽速研商、提出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草案。(本报资料照片)

多名立委提案修正《工会法》,欲让消防人员及警察组织、加入工会,劳动部长许铭春13日回应,警消人员是公务人员,但《工会法》是以私部门一般劳工为对象,将在稳定公务体系及提升警消人员权益原则下,配合考试院尽速研商、提出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草案。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13日审查立委提案《工会法》、《劳动基准法》、《中高龄者及高龄者就业促进法》修正草案,其中,多位立委提案修正《工会法》,欲使消防人员及警察组织及加入工会,备受讨论。

许铭春在会前表示,劳动部重视警消权益,其工作牵涉大众生活,亦稳定了社会秩序,理当给他们更好的劳动权益。

但她指出,警消人员属于公务人员,跟一般劳工不同,当初拟定《工会法》,以私部门一般劳工为对象,过去警消人员倡议组工会,行政院与考试院研拟「公务人员协会法」,扩大、强化公务人员协商权与结社权,但因立法院届期不续审遭退回。

许铭春强调,劳动部将与铨叙部、内政部与人事总处协商,期在兼顾稳定公务体系及提升警消人员权益的原则下,配合考试院修正《公务人员协会法》草案,并提送至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