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指7楼以下老公寓有安全漏洞 中市府:加强公共空间巡查
台中市议员陈文政认为,7楼以下老公寓的数量与居住率远高于11楼以上建物,且住宅火警比例等意外发生率也高,要求市府优先辅导。(张亦惠摄)
高雄发生城中城大火后,内政部研拟11楼以上、有危险之虞的公寓大厦强制设立管委会。台中市议员陈文政则质疑,7楼以下老公寓的数量与居住率远高于11楼以上建物,且住宅火警比例等意外发生率也高,要求市府优先辅导。市府表示,针对8楼以下住宅,都发局、消防局及住宅处等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横向联系,加强公共空间安全巡查。
台中市议会今日进行都发建设水利业务质询,市议员陈文政指出,城中城大火发生后,因该社区没有管委会,长期没有消防安检,引发外界哗然,中央研拟有危险之虞的公寓大厦需强制成立管委会,但认定公寓大厦有「危险之虞」的标准是11楼以上,但台中7楼以下老公寓密度可能不输台北市,且几乎都住满人,老旧公寓发生火警的比例也居高不下,市府应以7楼以下老公寓为优先辅导对象。
都发局长李正伟表示,过去依照中央《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签证及申报办法》规定,16层以上的公寓大厦才须办理公安申报,为强化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内政部营建署修法,自今年起8楼以上的集合住宅纳入申报公安范围,包含公共设施的直通楼梯、安全梯、避难层出入口、升降设备、避雷针设备及紧急发电设备等。
李正伟说,针对8楼以下的公寓大厦,都发局、消防局及住宅处等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横向联系,加强公共空间安全巡查,若有违规即限期改善或裁处。
消防局表示,针对台中市辖内6楼以上的集合住宅,消防局均依消防法要求场所管理权人应定期办理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未成立管理委员会的也辅导各区分所有权人办理年度消防安全设备检修申报;市府也针对屋龄35年以上、5楼以下的老旧集合式住宅设置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