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狼强吃借宿国中少女 怕没地方住!那里很痛也没想逃

国中少女担心没有地方住,惨遭淫狼性侵,就算那里很痛也没想要逃。(示意图/shutterstock)

桃园一名姜姓男子透过友人认识国中少女(A女),2022年10月7日晚上9时许,少女借宿住在姜男的家,不料,才进到姜男家中时,就叫她先去洗澡,随即袭胸最后指侵得逞。

法院审理,A女表示,我到姜男家后,他带我到他的房间,就叫我去洗澡,他忽然走过来,从我背后抱我,隔着衣服摸我胸部,我有试着推开他,但他力气太大,我推不掉,他可能没感觉到我在反抗,就手伸进我衣服里摸我胸部,还将手伸进我私密处里。

A女难过地说,我不敢反抗,因为「我怕我会没地方住」,他脱掉我衣裤后,将他的生殖器插到我的私密处,当时我没有说话,我只有在他摸我胸部时,有试着用手推他。

我有尝试挣扎、反抗,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因为他力气很大,我有点挣扎不掉,而且我当时因为很痛,讲不出话来,所以也「没有尝试要逃跑或对外求救」,他当天没有对我施暴,也没有对我做出威胁的行为。

法官参酌A女与友人的对话纪录,友人问:「你没跟他说不要吗?」,A女

:「我来不及...」、「而且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我也不知道他会这样」。法官认,姜男对A女性交过程中,A女并未出声表示不愿意,尚难认A女有表示不愿意发生性行为,无从推认姜男主观上有违反A女意愿。

法官审酌,姜男明知A女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对于性自主权之观念尚未臻成熟,竟未能克制己身情欲冲动,仍与A女为性交行为,影响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日前依法宣判,姜男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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