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老师社区开「工作室」 从早吵到晚!12名住户气炸联手求偿330万

台中位音乐老师因社区住家开设音乐工作室,从早吵到晚,让其他住户不堪其扰,联手对他求偿共330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音乐老师,因在住家社区开设「音乐工作室」,期间不仅在家演奏音乐,还会从事网路教学,然而,发出来的噪音让社区共12名住户不堪其扰,造成睡眠品质受影响,也导致精神上的耗弱,分别对他求提告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台中地院依《噪音管制法》认定音乐老师日、夜间、凌晨制造出的噪音已超出规范,应分别对12名受害住户给付精神抚慰金7万5千元至30万元不等,共330万元,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一名台中柯姓音乐老师在住家社区设立「音乐工作室」,并且于110年4月起至112年5月下旬,不定时的播放音乐、广播、影片或弹奏乐器等声响,影响其他住户生活安宁,并不时在日、夜间持续发出「噪音」,造成其他住户睡眠品质受影响,也导致精神上的耗弱,12名受赖住户联手对柯男分别求偿30万元。

台中地院审理时,柯男辩称自己为音乐老师,会在家演奏音乐且从事网路教学,而受害住户提供的侧录,未会同环保局人员实施噪音检测,且受害户仅用手机、便宜分贝计检测,并非专业设备,有失真实状况。

依《噪音管制法》,柯男居住社区为第二类噪音管制区,其噪音管制标准值为上午7时至晚间7时(日间)不得超过全频(20Hz至20KHz)57分贝、低频(20Hz至200Hz)37分贝,晚间7时至晚间10时不得超过全频52分贝、低频32分贝,晚间10时至翌日上午7时不得超过全频42分贝、低频27分贝。

该社区也于111年1月中旬至112年1月中旬陆续召开6次管理委员会,且其会议纪录皆记载有住户受到柯男日、夜间持续性制造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生活品质与社区安宁,且也请求管委会协助处理并提出恶邻条款。

另外,有2名受害者住户提出「长期每天24小时噪音穿脑,影响身心健康、生活品质」、「楼上住户长期故意噪音及震动、极低频声」等内容,该社区管委会也于111年5月中旬于柯男住家门上贴上「声响喧嚣制止通知单」,已扰乱其他住户安宁,且经多次报警协处,均未获改善。

还有1名住户提到,原本和柯男是邻居,但因搬入后听到隔壁发出有音乐、伴奏,应该是鼓声、BASS声之类,还有一些像是影片对话的声音,很大声,也曾写小纸条规劝,仍无见改善,几乎整天24小时在家都听得到,心里感觉非常不舒服,很烦躁,有时还没办法待在家,必须要离开,但因为租约快到期,便打算直接搬走,不想再和对方有任何接触,但未和柯男提告。

110年12月上旬至112年3月上旬台中第二分局接获民众7次因「噪音问题」报案,而前往柯男住处,并于111年12月间,经查访,清楚听到乐器声响是由柯男住家传出,且分别居住于同社区其他楼层的住户,仍然可明显听到,并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2条第3款之规定,开出3千元罚缓。

法官认定,柯男于住家日、夜间、凌晨发出噪音声响长达2年,已超出噪音管制标准值规范,纵使受害住户设备非环保局稽查人员般精确,但足以影响社区住户安宁,「一般人」社会生活所能容忍之噪音,且受害户屡经报案、劝导,柯男仍未改善,柯男应对12名住户分别给付精神抚慰金7万5千元至30万元不等,共3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