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誆神明附身逼9歲繼女口交 自殘求情法庭上喊誣陷

高雄某男2018年与妻子新婚后,自新北接来刚升国小一年级的继女同住苓雅区,婚后第三年某日,男趁3人同时沐浴,妻子先离开之际,竟以不听话神明会处罚为由,要求小女儿替他口交、猥亵得逞;2022年,妻子偶然问小女儿才知2度被丈夫伸狼爪,愤而提告、离婚。高雄地院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共两罪,判应执行刑10年。

判决书中,男子第一次伸出狼爪是在2020年9月至10月期间,当时一家三口住在苓雅区,第二次又用相同手法犯行,但地点搬至凤山区新住处。对于犯行,男子矢口否认,声称是前妻对他不满,才会诬赖性侵继女,辩护律师则帮腔说,现场空间狭小,若真有发生,前妻不可能没听到声音。

根本对性知识懵懂无知的小女儿证称,继父要求含住生殖器,并触摸她身体,当时还射出白白的东西在她口中,要他吃下去,继父说,若不听话神明会处罚她,因为害怕所以一开始有拒绝,但最终仍是听从继父要求。

此外,男子前妻指称,几乎没有与丈夫性行为,但2020年左右,丈夫说被神明附身,告诉她神明说一周要有2次性行为,而每当她与丈夫意见不合或小女儿表现不好的时候,丈夫也会在两人面前表现被附身,责打女儿,或要求她出去借钱;2022年8月中凌晨,因为丈夫都不工作,当天也不在家,她问女儿为什么不想住高雄,才知女儿两度被性侵。

合议庭审酌,对性知识较无知的小女儿,竟能清楚指出继父口交时射出「白白的东西」,显非常理,若非亲身经历,应无法精确描述,且前妻指称男子有「神明附身」之说,与孩子受侵犯的时间相近,因此,合议庭并不认同男子称两人有构陷的说法。

再者,当男子知道前妻举报、小女儿要作证时,以LINE传出企图轻生的照片,还写到「我等等就走了来世再相见,谢谢你这五年当我太太」、「我进去最少7年起跳,我连在里面的日子也过不下去,干脆走完人生」,「小女儿明天如果愿意做笔录说没有这回事我还有救」等语。

合议庭考量,男子自知犯下最轻七年的罪刑,还自承犯了死了也难以原谅的过错,明显自知理亏,难逃法网。侦查中,还要求小女儿不要把事情讲出去,不然会叫神明处罚她。此外,小女儿遭受会被处罚的心理压力不敢呼救张扬,此情可被理解,另经心理衡鉴,小女儿因性侵行为,已达焦虑和忧郁显著程度,可见身心创伤。

综合论断,合议庭审酌男子供述前后不一,且对于犯行并无悔意,考量他对小女儿的犯罪手段、动机、情节及造成危害等,依对未满14岁女子强制性交罪两罪,各判刑8年,应执行刑10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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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对未满14岁之继女犯强制性交罪,被高雄地方法院判处应执行刑10年。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