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男自称龙王要信徒饮「龙精」 夫妻分判27、22年
男子苏建华(中)自称「龙王」,与妻许雅筑(左一)涉诈骗、猥亵性侵女信徒,今遭判处27年6月、22年徒刑。(叶德正摄)
(11:45新增判决原因)男子苏建华宣称自己是「龙王」,透过妻子许雅筑专挑初出社会的年轻女子骗财骗色,女子若晋身为「龙女」,得跟他缔结婚约供他逞欲,为求好运龙女还得跪饮「龙精」,更有人为龙王结扎并签下数百亿元本票。新北地院8日宣判,依强制性交、强制猥亵、诈欺等罪嫌,判决苏建华27年6月有期徒刑,其中2年6月可易科罚金;许雅筑则遭判22年有期徒刑,其中2年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曾在锅贴店「四海游龙」当过店员的苏男,在妻子许女怀了第二胎后,没钱的两人开起神坛「龙神居」,向女信徒慌称苏被「万帝龙圣王」、「钢龙王」、「鹫狮龙王」等不同龙王附身,拥有消灾解厄的能力。
女信徒透过网路与口耳相传,对苏深信不已,愿意全裸供苏男「开咒」猥亵,并支付大笔款项,若信徒晋身龙女,须与龙王缔结婚约,还得签下与龙王性交的「龙恒教育」。
龙恒教育内容包括时间须在40分钟内,女信徒应替龙王「吸附」龙根使其硬长,其中性交的龙福报有35%;口交龙福报则有80%以上,不少女信徒认为龙精珍贵,连不小心喷到鞋子的精液,还会抢着舔干净,完事后还得跪拜才能离开。对此许女还对苏男戏称「你躺着赚」。
被害女子年纪约19到32岁间,社经地位不高,有人迷信到月薪2万4000元,竟捐了2万元给龙王花用,愿意结扎以免生出龙种,更穿性感衣物跳舞服侍龙王,还陆续签下数百亿本票。
苏男从信徒手中共诈得164万元,此案曝光后,被害信徒才发现苏佯称会把钱拿去捐款,其实每次只捐100元到1000,其他的钱除自己花用,还拿去嫖妓,气得哭出来。
苏、许二人审理时,辩称是这些女子相信苏能帮忙改运,主动请苏协助,事前也有解说收费方式,并非诈欺,所有开咒过程都经过女子同意,且部分女子因为常来开咒与苏产生感情,才会主动发生关系。
但合议庭认为,人遭逢感情、健康与感情等挫折,心思容易受到影响,认为苏、许2人利用这些女子急迫无助的心理状态,并非属于自由意志的男欢女爱,认为苏、许2人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重判两人各27年6月与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