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龙王信徒分级「龙女、龙龟女」 性交可得「精缘」

▲▼新北苏姓男子自称「龙王」,由许姓妻子助理,开设神坛诈财骗色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苏姓男子在芦洲区开设神坛,自称「龙王」、「龙少主」,以「裸体开龙咒」帮人改运,事实上却是诓骗妇女奸淫,受害者高达60人。警方日前上门搜查,发现列印在一张纸上的《龙女守则》,所载内容荒诞不经,包括获选的「龙女」可与「龙王」性交,借此获得「精缘」。

警方调查苏男的《龙女守则》将女信徒分4级,最高级为「龙女」,次一级为「龙龟女」;她们每月须缴纳1万至2万元的「龙缘金」,如此便可以与「龙王」进行性行为,借此获得「精缘」;且一般性交只能得80%精缘,加口交则可得100%。苏男甚至还规定,每次性交时间不得逾40分钟。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34岁的苏男7年前从台南老家搬来新北,虽自称从泰国「龙陀螺王」处习得法术,事实上却应是师承开「善心会」的妈妈。他目前与30岁许姓妻子及一对5岁、3岁儿女住在芦洲长安街公寓,以用毛笔在全裸女信众身上画符方式诈财骗色,犯行被媒体踢爆后遭到逮捕。警方目前正依诈欺恐吓取财的罪名积极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