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女信徒236次还要她吞精 「龙王」夫妇判刑定了
自封「龙王」的苏建华假藉消灾解厄之名,要10名女信徒签下800多亿元本票,甚至对6女性侵猥亵236次,他的许姓妻子也是共犯;最高法院维持高等法院见解,驳回上诉,苏男判刑19年6个月、许女判刑13年6个月定谳。
苏男自民国102年3月间起,在新北市芦洲住处设置「龙神居」神坛,对外表示能提供开符改运、消灾解厄等服务,招揽感情受创、际遇不顺等希望以法术改运的民众前来咨询求助。
他除收取问事费用外,还自创「裸体开龙咒」对女信徒搓奶画咒,甚至对女信徒订下「龙女守则」,分为龙女、龙龟女、龟女、临龟女、女徒的等级,每月需缴交不等的费用,口交时饮精液,来取得「龙缘」或「龙精华」,陆续有13名女信徒受害,其中6人更被性侵猥亵高达236次,苏妻则以「龙助理」身分在旁协助。
苏男夫妇骗得「龙缘金」314万元,甚至有多名女信徒签下873亿元的本票担保「忠诚」。全案一审时,法官依照强制性交、猥亵等罪判苏27年6月,其中2年半得易科罚金,许判刑22年,其中2年得易科罚金。二审法官改判苏19年6月、许13年6月,最高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