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碳捕捉法令 開放30%碳封存空間存儲外國碳排

印尼已发布一项关于碳捕捉与封存(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CCS)的总统令,文件显示,这项法规将允许碳捕捉技术商将其存储容量的30%用于进口的二氧化碳。

路透社报导,这项1月30日生效的法规规定,石油和天然气承包商可利用自身作业范围中枯竭的水库或含水层进行碳捕捉与封存。印尼政府称,这些储集层可储存超过40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印尼政府将从碳捕捉技术商收取的储存费中征收使用费。

进行碳捕捉与封存而存储的二氧化碳可能来自石油和天然气上游活动、炼油厂、发电厂,以及印尼和海外工业活动的排放。

法规提到,进行碳捕捉与封存的企业可将碳封存总量的30%用于封存来自国外的碳排。

不过,印尼只允许在本地投资,或与已进行投资的企业有关的外国业者,将其碳排储存在印尼,且排放来源国必须与印尼政府签订双边协议。

英国石油公司(BP)去年11月已在西巴布亚省(West Papua)启动碳捕捉、利用与封存(CCUS)计划。

印尼国营石油公司(Pertamina)也同意与美国石油巨头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和雪佛龙公司(Chevron)讨论在印尼投资碳捕捉与封存计划。

根据印尼能源部资料,印尼共有15个处于不同准备阶段的碳捕捉与封存和碳捕捉、利用与封存计划,包括英国石油公司的计划在内,总投资金额达到近8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