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江西安远农商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被罚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1号
被处罚当事人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发放借名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安远县鹤子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赖永发,对江西安远农商行(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本文源自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