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江西安远农商行被罚2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因违规发放借名贷款,被罚2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21号

被处罚当事人

江西安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发放借名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2月8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安远县鹤子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赖永发,对江西安远农商行(原安远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违规发放借名贷款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本文源自证券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