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戰時修替代役召集規定 不限退役8年內無總天數限制

内政部、国防部日前修正相关办法,增订替代役演训召集,「必要时」得视需要酌增年限、次数、日数,并删除全年受勤务召集总日数60天的限制。替代役示意图。图/桃园市民政局提供

替代役前年被政府纳入民防系统,为因应非常事变或战时支援需要,内政部、国防部日前修正相关办法,增订替代役演训召集,「必要时」得视需要酌增年限、次数、日数,并删除全年受勤务召集总日数60天的限制。

我国全民国防体系架构中,除了志愿役军人为主的「主战部队」、义务役为主的「守备部队」,及后备军人为主的「后备系统」之外,行政院2022年底通过「因应全民国防兵力结构调整之替代役配合方案」,将替代役备役纳入民防系统,平时训练或演习时实施「演训召集」,非常事变或战时实施「勤务召集」。

根据内政部与国防部近日公告修正的「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满后召集服勤实施办法」,现行替代役演训召集对象为「退役后8年内」的替代役备役役男为对象,每年以1次为限,每次1日以内;修正后新增,「必要时」由内政部得「视需要」酌增年限、次数、日数。

内政部解释,「必要时」是指因应全球气候异常、国际情势紧张、天然灾害、支援辅助军事勤务等,「视需要」则指非常事变或暂时,由内政部与全民防卫动员体系会商,或由召集机关报请内政部核定。

办法修正后,召集对象不再限于8年内的替代役备役役男,未来也得召集退役后9年以上接受民防专业训练,进而扩大国家整体紧急救护及支援防卫量能。

过去勤务召集设有总天数限制,每次30日、必要时得延长1次,全年总日数不得逾60日,修正后删除「全年受勤务召集总日数不得逾60日」的文字,并增列「必要时」由内政部得视需要酌增勤务召集日数。

内政部解释,考量紧急状况尚未解除前,勤务召集不宜有全年总日数限制,以因应非常事变或战时备役役男支援人力。

此外,为因应非常事变或战时动员人力的急迫性,将申请「勤务召集」的期限从召集日「20日前」缩短为「10日前」,内政部考量中央、地方都有召集需求,放宽地方政府召集备役役男总人数限制,从十分之一放宽为二分之一,并删除当次召集不逾5日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