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不适用性平法 议员忧黑数

幼儿园不适用《行别平等教育法》,新北市议员彭佳芸忧心性平案件未组性平委员会,恐影响调查结果。(叶德正摄)

幼儿园不适用《性别平等教育法》,新北市议员彭佳芸指出,新北近3年幼儿园8件性平案全都查无实证,她担心幼儿园性平案未强制要求组成性平会,恐有黑数。新北教育局表示,基本都会组成性别会调查,会再函文中央,让法令更周延。

彭佳芸说,去年4月泰山某私立幼儿园教师涉趁机摸女童下体,到现在调查没有具体结果;过去也发生幼儿园女童指控学校老师隔着裤子摸肚子和下体,但园方认为只是在和女童玩耍。

彭佳芸指出,只要是校园发生疑似性平案件都是依《性别平等教育法》办理,学校须将案件交由独立性别平等调查委员会调查,但根据教育部函令,幼儿园属学前教保机构,非性平法所定义「学校」,不适用性平教育法。

另据「新北市教保服务机构性侵害事件调查处理流程」,虽有特别规定公立学校附设幼儿园得委托性别平等委员会进行调查,但是也没有强制力。

彭佳芸认为,在中央法令尚未完备前提下,市府应该至少要求所辖公立、准公共、非营利幼儿园发生性平案件「须」委托性平会调查,也鼓励私立幼儿园机加入,可增加园方与家长间的信任,也可避免孩子面对警察询问时的恐惧与不安。

教育局长张明文表示,只要有家长提出申诉,就会立即组成调查小组,会先立刻调离现职,若查证属实会送社会局裁罚最高60万元,也会注销教保员资格。

张明文说,家长除可向园方申诉,也能向教育局申诉,案件基本上都会用性平会处理,对于法令不完备,会再行文中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