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变相扣薪 中市议员促查处
市议员周永鸿接获幼教老师陈情,包含因签署同意书或劳资协议担心拿不回特休或薪资;他要求市府应提出因应对策。(市议员周永鸿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蔓延,坊间部分幼儿园停课期间遭变相扣薪。市议员周永鸿24日接获幼教老师陈情,指因已签署同意书或劳资协议担心拿不回特休或薪资;他要求市府教育局、劳工局等应提出因应对策。教育局说,若查获幼儿园未依规给薪,将移请劳工局依规裁处。
周永鸿指出,幼教老师近日透过他的Facebook粉专留言或私讯,陈情停课期间被扣薪等争议;老师们最常反映园方在教育部19日宣布停课时,就提供给教职员同意书或劳资协议。要求尽速选择用掉特休、事假、放无薪假等。
周永鸿说,大部分老师当初因在资讯不对等和园方压力签署文件,担心会拿不回特休和薪水。还有老师说,虽教育部21日发函重申幼儿园停课期间不应要求教职员放无薪假;但园方仍扣除19至21日三天薪资。托育员陈情,停托期间若需请假得请事假一天扣1000元薪资,并扣除全勤。
教育局表示,依国教署函文,幼儿停止到园期间虽无需实施线上教学,但教保人员可引导家长为幼儿提供多元学习,每日主动联系关怀幼儿生活情形;市府将幼儿园停课期间给薪情形列入访查项目,要求幼儿园遵守,一经查获未依规给薪,将移请劳工局依规裁处。
劳工局强调,停课期间教师如要照顾家中12岁以下小孩得申请防疫照顾假,雇主应准假可不给薪;但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可扣发全勤奖金、解雇。如强制劳工一定要请特别休假或事假,违反劳基法第38条或第43条规定,可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