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鸿要求市府就幼儿园扣薪伸援手 教育局:未依规给薪由劳工局裁处

市议员周永鸿接获幼教老师陈情,包含因签署同意书劳资协议担心拿不回特休或薪资;他要求市府教育局单位应提出因应对策。(市议员周永鸿提供)

新冠肺炎疫情严峻蔓延,坊间部分幼儿园停课期间遭变相扣薪,市议员周永鸿24日接获幼教老师陈情,因已签署同意书或劳资协议担心拿不回特休或薪资;他要求市府教育局、劳工局等单位应提出因应对策。市府教育局说,查获幼儿园未依规给薪,将移请劳工局依规裁处

周永鸿指出,许多幼教老师近日透过他的Facebook粉专留言或私讯,陈情停课期间被扣薪等争议;老师们最常反映园方教育部19日宣布停课时,就提供给教职员同意书或劳资协议,要求大家尽速选择用掉特休、事假、放无薪假等。

周永鸿说,大部分老师当初因在资讯不对等和园方压力下签署文件,担心会拿不回特休和薪水。还有许多老师说,虽教育部21日发函重申幼儿园停课期间不应要求教职员放无薪假,但园方仍扣除19至21日三天薪资。托育员陈情,停托期间若需请假得请事假一天扣1000元薪资,并扣除全勤

教育局表示,依国教函文规定,幼儿停止到园期间虽无需实施线上教学,但教保服务人员可引导家长为幼儿提供多元学习机会,每日主动联系关怀幼儿生活情形;市府将幼儿园停课期间给薪情形列入访查项目要求幼儿园遵守,一经查获未依规给薪,将移请劳工局依规裁处。

劳工局强调,停课期间教师如要照顾家中12岁以下小孩得申请防疫照顾假,雇主应准假可不给薪,但不得视为旷工、强迫劳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别处理,也不可扣发全勤奖金、解雇;如强制劳工一定要请特别休假或事假,违反劳基法第38条或第43条规定,可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