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兴电子要求员工休无薪「圆梦假」 桃园劳动局开铡了
欣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疑发生「圆梦假」等争议,桃园市劳动局派人前往,决定开罚。(本报资料照片)
欣兴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疑发生「圆梦假」等争议,实施留职停薪。桃园市劳动局派员至该公司实施劳动检查,发现该公司自3月起有排定「圆梦假」,实施期间未给付劳工工资,涉有违反《劳动基准法》及《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规定,有薪资未全额给付予劳工之情形;另亦有违反《劳基法》第24条第1项未依法给付延长工时工资之情事,劳动局将依法分别裁处2万元至100万元罚锾。
桃园市劳动局接获检举后,在劳动节前往稽查,不过公司放假。2日再度前往,并抽访员工,因相关佐证资料尚未备齐,排定公司3日到桃园市劳动局受检,经受检后,的确有相关事证,因此决定开罚。
劳动局呼吁,事业单位如因景气因素影响,需实施减班休息者,经劳雇双方协商暂时缩减工作时间及工资,通报劳动局后,得实施减班休息,事业单位不得于未经劳工同意情况下,迳行缩短工作时间或减少工资。有关欣兴电子争议案件,劳动局将持续介入调查,除将针对该公司违法情事依法开罚外,亦将关注该公司后续改善情形,以维护劳工之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