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今判決 勵馨指應有這些預防作為

台北市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爆发「园长之子」毛畯珅性侵、猥亵多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毛畯珅6案定应执行刑28年。励馨基金会声明,盼预防性侵害重于治疗,教保机构应装监视录影设备并上传云端,性侵案件也应查察手机及电脑资讯、落实儿童证词专家证人制度等,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案例发生。

励馨对受害的孩子们感到无比痛心,对加害者进行最严厉的谴责,除再次呼吁对性侵害零容忍的态度外,更提出政策建议,期盼预防重于治疗。励馨指出,儿童性侵害案件的侦查往往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搜寻证据的关键,在本案中看见监视器画面的重要性,完整、连贯的监视器记录,是检警与法院判断的依据,教保服务机构应装设监视录影设备,并将影像上传至云端保存。

励馨也认为,调查行为人手机或电脑储存相关资讯,搜集相关证据,有助于精准清理案情。随着数位性别暴力日趋严重,今年7月16日刑事诉讼法第153-3条修法,以科技方法侦查保障儿童及性侵被害人的权益,期待将来对于性侵案件能扩大适用。

除此,励馨说,在司法程序中,因为儿童作为证人的证词,可能因表达能力受限,因此落实儿童证词专家证人制度,是确保儿童证词被公平对待的重要举措,期待司法系统提升儿童证词的敏感度和准确性。

励馨表示,2010年白玫瑰运动是以司法改革为诉求的社会运动,导火线为儿童性侵案以未违反意愿的227条作认定的判决,最终也让最高法院99年第7次刑事庭会议决议,认为只要对象未满7岁,不管被害人意愿为何,均论以刑法第222条第1项第2款之加重强制性交罪。但法律对于儿童性侵害案件的认定,应具严谨标准,决议至今已14年,要增进儿童权益,建议将决议意旨进行明文立法。

除制度上的缺失,励馨建议也应着手加强儿童身体自主权教育、政府对于儿童性侵被害人与家庭也提供更积极、友善的服务,遵循CRC公约与儿少权法中的意旨,在社会福利输送上提供专业的资源,包括心理咨商、法律援助以及经济上等全方位支持,帮助受害儿童与家庭走过风暴。

台北市信义区幼儿园爆发园长儿子毛畯珅对幼童性侵案。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