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名稱可揭露?北市府官員曝立場 議員:應把規則講清楚

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性侵事件,园所及行为人姓名公布与否引起讨论,但市府有官员表示,幼儿园应算学校且为社区机构,若大肆披露恐造成受害人二度伤害。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北市某私立幼儿园爆发性侵事件,但监察院认为北市府未在新闻稿公布园所、行为人姓名是「自相矛盾」,卫福部也声称幼儿园未被视为学校媒体报导时可揭露名称,引发各界讨论。但有市府官员认为,幼儿园应算学校且为社区机构,识别度更高,若大肆披露恐造成受害人二度伤害。议员也认为,中央若认为可以公布,应发函各县市统一清楚,不是用「落井下石」言论来攻击北市府。

市府官员指出,「儿少权法」主要在于避免造成被害儿少身分资讯被识别而曝露其隐私,但幼儿园是社区型机构,每间人数不像大学一间就有几万人,该案又有逾20多名受害者,若市府直接在新闻稿上公布幼儿园名称,让媒体不断去披露,这些受害者很容易就被辨别,恐对在这个时间点曾念过这所幼儿园的人,造成伤害。

该市府官员则强调,目前幼儿园已被废止设立许可,不理解现在去公布园所名称有什么公共利益,地方政府依照往例去处理类似事件,至于揭露程度该如何拿捏,中央也没有相关指引告诉地方政府,现在用「事后诸葛」的心态跟媒体说可以揭露名称,痛批「完全是在卸责」。

一名教育界专家也说,教育局在行政调查裁处后有在官网公告行为人姓名、园所名称,不放在新闻稿是基于保护被害人的立场,如果中央或监察院认为不妥,那应该在调查报告发布时就应该声明,而不是现在才说要调查,也应该把这个界线都说清楚。

议员张斯纲认为,北市府公务员从头到尾都按造中央流程在走,但中央和监察院却将不公布园所名有缺失,就是对北市府「落井下石」,但过去类似案件各县市政府处理方式都一样,不会特别去揭露园所姓名,先前高雄也发生类似案件也未公布,若中央认为可公布就应把游戏规则讲清楚,让各县市政府可以拿捏,而不是用政治操作方式处理,「儿少问题更不应拿来作政治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