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案受害家長質疑未懲處「知情未報」人員 北市回應

北市幼儿园性侵案部分受害家长今天质疑,教育局不愿惩处未依规订通报的教保人员。教育局说明,依据相关办法,应由负责人向主管机关通报,已针对负责人隐匿未报开罚。情境示意图。图/Ingimage

北市幼儿园性侵案部分受害家长今天质疑,教育局不愿惩处未依规订通报的教保人员。教育局说明,依据相关办法,应由负责人向主管机关通报,已针对负责人隐匿未报开罚。

已遭撤照的台北市私立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园长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猥亵、偷拍6名女童,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处有期徒刑28年。全案可上诉。

部分受害家长今天透过励馨基金会代发声明表示,大部分培诺米达信义幼儿园工作人员都任职超过1年,怎么可能不知道毛畯珅有案在身,但从未有人告知家长此事,质疑是包庇、共犯。

家长指出,教保人员服务条例、幼儿教育及照顾法等皆规定知情者要通报县市主管机关,但教育局至今还没有开罚任何知悉却未依规订通报的教保人员,令人难以接受。

教育局以文字讯息说明,依据教育部今年1月份针对教保服务人员通报义务的函释,为明确化教保条例第15条及幼照法第26条规定的作法,订有「教保服务机构不适任人员认定通报资讯搜集查询处理利用及违法事件通报办法」第8条。

办法规定,负责人以外其他人员知悉相关违法情事时,应向负责人报告,再由负责人向县市主管机关通报,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教育局指出,经调查小组调查,此案其余教保人员皆有向负责人报告,因此针对负责人隐匿未通报,已依据违反幼照法第26条2度裁处最重罚锾新台币15万元,并认定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教保服务机构负责人或财团法人幼儿园董事、监察人。

教育局强调,未来将持续加强向教保人员宣导多元通报管道,务必确认讯息已通报至主管机关,以利主管机关及时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