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良农地可种电 云县府批矛盾

云林县在国土计划中被画设的农业发展区有9.6万公顷,是全台面积最大,其中却又被画设低地力区以发展太阳能光电,图为云林县一处种电的农地。(周丽兰摄)

《国土计划法》县市国土功能分区画设将于2025年实施,目前正进入画设第三阶段,云林县「农一」被以粮食安全为由扩大画设,运用弹性较大的「农二」缩小,但其中又有些土地被画为「低地力」以发展绿能,云林县府认为逻辑矛盾,盼中央理解云林县必须农工并进,需要较大面积的「农二」发展,更不应以低地力为由圈地养绿能。

云林县在第二阶段有5.8万公顷农土地被画设农一(优良农地)、农二(一般农地)2.8万公顷,但第三阶段农一扩增为6万公顷、农二减为2.6万公顷,可弹性运用的农二面积少2000公顷。

县府农业处长魏胜德指出,中央以「粮食安全」为由增画云林县农一的面积,但农一、农二却都有被画为低地力区的土地,低地力区的画设并无标准。

魏胜德表示,先前云林已被画设「不利耕作区」、「渔电先行区」,现在又多了「低地力」,以口湖乡为例,120公顷土地被画为低地力区,但实地勘查80%仍从事农作并未闲置,云林县无法认同乱无章法的「低地力」标准及无环境影响评估的大面积种电。

云县府日前邀请专家学者讨论,台北大学都市计划研究所所长叶佳宗认为,太阳能光电仰赖日照条件及大量土地,土地取得是台湾光电发展的成败关键,而台湾土地有限,光电势必与农业发生竞争,农电共生发展难度高,若大量分散、扩张发展,将严重破坏农业环境,他呼吁太阳光电应有秩序的发展。

成大都市计划系教授张学圣认为,绿能发展应确保政策、定位、目标一致,与地方沟通确保资讯公开透明,朝「都市的电由都市发」,避免光电发展过度集中于农村地区。

云林县长张丽善表示,希望云林县珍贵的农地能地尽其利,发挥最大价值,让后代子孙能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