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农一」面积又被扩大 县府不爽被圈地种电

云林县在国土计划中被画设的农业发展区9.6万公顷是全台面积最大,但其中却又被画设低地力区,以发展太阳能光电,图为云林县一处种电的农地。(周丽兰摄)

云林县在国土计划中被画设的农业发展区9.6万公顷是全台面积最大。(翻摄台北大学都市计划研究所长叶佳宗简报)

2025年将实施的国土规画法目前进入画设第三阶段,云林县「农一」被以粮食安全为由扩大画设,运用弹性较大的「农二」缩小,但其中又有些土地被画为「低地力」以发展绿能,云林县府认为逻辑矛盾,盼中央理解云林县必须农工并进,需要较大面积的「农二」发展,更不应以低地力为由圈地养绿能。

国土计划法2015年三读通过,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进入第三阶段调整边界厘正错误。

云林县第二阶段被画设农一(优良农地)5.8万公顷、农二(一般农地)2.8万公顷,但第三阶段农一扩为6万公顷、农二减为2.6万公顷,可弹性运用的农二面积少2000公顷。

县府农业处长魏胜德指出,中央以「粮食安全」为由增画云林县农一的面积,但无论农一、农二都又有被画为低地力区的土地,但低地力区的画设并无标准。

魏胜德表示,中央先前画设「不利耕作区」、「渔电先行区」,现在又多了「低地力」,以口湖乡为例,被画120公顷低地力区但实地勘查80%仍从事农作并未闲置,云林县无法认同乱无章法的「低地力」标准,以及无环境影响评估的大面积种电。

云县府日前邀请专家学者针对「云林县国土计划农业部门空间计划」讨论。

台北大学都市计划研究所长叶佳宗认为,太阳能光电仰赖日照条件及大量土地,土地取得是台湾光电发展的成败关键,而台湾土地有限,光电势必与农业发生竞争,农电共生发展难度高,若大量分散、扩张发展,将严重破坏农业环境,他呼吁太阳能光电霙有序地发展。

成大都市计划系教授张学圣认为,绿能发展应该确保政策、定位、目标一致,接续拟定相关配套措施、审查机制,结合制度设计与地方沟通,确保资讯公开透明,朝「都市的电由都市发」,避免光电发展过度集中于农村地区。

县长张丽善表示,希望透云林县珍贵的农地能地尽其利,发挥最大价值,让后代子孙能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