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摄狼」!台南研究生在图书馆男厕偷拍遭逮
台南总图惊传偷拍。(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市立图书馆永康新总馆的馆舍面积大,传出有民众今天上厕所遭偷拍,馆员立即报警处理。(本报资料照片)
南市图永康新总馆男厕传出有人偷拍,警方到场逮回涉偷拍的男研究生。(读者提供/曹婷婷台南传真)
一名男子今天上午11点多在台南市立图书馆永康新总馆上厕所时,惊觉隔壁居然有人拿手机往他这边偷拍,当场喝斥「你为什么偷拍?」图书馆清洁人员立刻通报保全,保全随即报警,员警在犯案的20多岁男子手机发现偷拍照,带回侦讯,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办。
馆方出,偷拍事件发生在男厕,当时一名男子上厕所惊见隔壁竟有手机伸过来偷拍,立即大叫,馆员也马上通报警方到场,原本一直躲在厕所不肯出来的偷拍嫌犯,在警方赶到后,才放弃抵抗,警方随即在男子手机发现他偷拍的照片
涉嫌偷拍的20多岁男研究生没有前科,向警方供称「一时好奇」,才会犯案,警方将他依妨害秘密罪法办。
永康新总馆受到不少民众喜爱,馆方说,新总馆面积大,馆内及周边除了设有监视器,保全人员每2个小时即会到各楼层巡视,还有馆员会不定时走动巡视,一旦发现有可疑情况,会立即通报。
馆方指出,各楼层的厕所也都有1名专责清洁人员,每2个小时例行清洁,如果有敲门未回应、厕间长时间关门等异常情形,也会主动回报馆方。针对本次案件,馆方获报后立即处理,同时也加强厕所与各场域安全巡检。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