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主播”送点券? “熊孩子”遇上网络诈骗
荆门晚报讯(记者李柬)生活中,孩子们经常拿着家长的手机刷视频、看直播。一些家长可能不以为然。近日,荆门城区一未成年人相信“游戏主播”免费送的点券,被骗6000余元。
7月1日,荆门城区大泉社区城投安置小区一居民报警,称其家中的未成年人在看短视频时,收到一“游戏主播”的私信,对方以送游戏点券为由,诱导该未成年人添加对方联系方式,并让该未成年人找家长要手机绑定银行卡向对方指定账户转账,被骗6344.5元。
民警介绍,近年来,利用刷单、游戏买卖、网购、冒充好友等形式实施诈骗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类型,而未成年人群体更是成为诈骗分子主要目标。尤其是到了暑假期间,出现层出不穷的诈骗手段和令人防不胜防的诈骗骗局,诈骗分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私信、广告,以“免费领取游戏皮肤”“游戏账号出售”“低价装备”等噱头为诱饵,诱导受害人上钩。诈骗分子还会以“你的父母会坐牢、被罚款”等为由,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威胁恐吓受害人下载远程控制软件,通过视频、屏幕共享等方式,远程操控受害人手机,或者直接让受害人发送家人的银行卡照片、验证码,继而实施诈骗。全都是老套路的诈骗手法,以新的方式来蒙蔽孩子、家长的双眼。
民警提示,暑假期间,要警惕陌生信息,无论是短信、电话还是社交媒体上的陌生联系,凡是涉及转账、提供个人信息的要求,一律不理不睬。识别官方渠道,参与任何线上活动,请确认其官方性质,通过正规途径进入,不轻信来路不明的“好消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遇到威胁、恐吓时,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切勿自行处理。限制支付权限,家长应谨慎设置孩子的电子设备,避免其能轻易进行大额支付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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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