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露营区违法 苗县即起严取缔
苗栗县露营产业蓬勃发展,不过南庄乡上个月发生不肖露营区业者乱丢垃圾案件,本月初造桥乡又有业者违法设置露营区,目前约有200多家露营场未合法纳管,县长钟东锦24日痛批违法业者没有王法,指示相关单位即日起严格稽查取缔,罚到业者愿意申请合法纳管为止。(李京升摄)
苗栗县露营场蓬勃发展,中央去年颁布的「露营场管理要点」鼓励业者合法化,但苗栗仍有200家业者未申请合法,且屡有违法开发、乱倒垃圾等乱象,县长钟东锦24日大动肝火,痛斥不肖业者没有王法,要求相关单位即日起严格稽查取缔,若不愿配合「罚到业者来申请纳管为止」。
中央去年发布管理要点,容许山地农牧及林业用地,设置1公顷以下的露营场,但只容许设置营位设施、卫生设施及管理室,设施面积不得超过全区的10%,最大面积不得超过660平方米,设施高度不得超过3米,并限制不得在水源保护区、水保特定区及地质敏感区等区域设置。
县府文化观光局长林彦甫指出,全县目前有326家露营场,县府配合推动露营业者合法化,目前申请合法的有70案、审查中有18案、核发同意文件有5案、驳(撤)回有4案,预估今年底前可以核发15案。
不少业者虽愿配合辅导,但露营场乱象层出不穷,像南庄乡蓬莱溪护鱼步道私人土地,今年5月遭露营场员工乱倒垃圾;造桥乡有露营场业者租借拍摄实境秀节目,却遭爆料滥垦山林、违法私设露营地,最后遭罚52万元。
县府昨举行县务会议时,钟东锦对县内200多家、绝大多数违法开发露营场感到不满,他怒斥表示,露营场违法案件一再发生,不法业者用怪手随便整地就开始营运做生意,违法乱象随处可见,间接影响合法的饭店与民宿不愿来投资,他痛批不肖业者简直没有王法。
钟东锦会中要求相关局处,将露营场分4大类纳入管理,并要求露营场业者必须向县府申请设置许可;针对违法不肯纳管业者,县府各单位扩大稽查,「罚到来申请为止」,遏止在山上挖得坑坑巴巴,衍生滥垦、破坏山林的恶性循环。
文观局观光管理科长何文琪表示,常见露营场违规事项为农地非农用、没有做好水土保持等法规,目前规画以「申请合法」、「审核中」、「尚未申请」、「正在开发中」4大类别管理县内露营场,即日起文观局将结合环保、地政、农业、工商等单位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