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歲免巴氏量表請家庭看護是便民? 醫界憂心處理應更細膩

立法院近日预计审查「就业服务法」第46条修正案,拟开放80岁以上免评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家庭看护工。记者林俊良/摄影

近期立法院的就业服务法修正案草案,拟开放80岁以上民众,免经过巴氏量表评量就可以申请外籍家庭看护工。医界皆表达忧心,除担忧申请浮滥外,也盼政府重新思考放宽方式,应该考量各科别不同状况有更细腻的处理,或是配套措施,而非直接用年龄画分。

新北市立土城医院神经内科科主任徐荣隆指出,巴氏量表评估的主要是肢体失能严重,如中风、脊髓损伤,或是走丢、需要他人照顾等失智相关症状。确实有不少这类型民众出门不便利,放宽可以让他们不用出门一趟跑流程,对有需要的人确实是有好处,但实际执行应该更严谨。

徐荣隆表示,一般而言80岁以上长者,失智比率仅有3成,并且失智比较严重者才有可能引发中风等肢体失能,80岁以上需要照顾比率并非高达7、8成。

徐荣隆提醒,家庭看护工本意是要满足被照顾者的医疗需求,应该设计好配套措施,避免申请浮滥,否则一昧申请外籍看护工照顾,对民众不是好事;也可能在人力有限的状况下,打乱外籍移工的人力资源分配,如工厂等。

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发言人、眼科专科医师吴欣席表示,医师公会全联会赞成有效度开放,但应该要要更细腻的处理。他建议政府应重新审视需求,并与各专科医学会讨论如何放宽,甚至放宽重度失能者的申请看护工的流程,而非武断用年龄区分。

吴欣席举例,自己看诊遇到不少视力差的病人,对生活影响巨大,可是并不符合巴氏量表申请的看护工的资格。又或是一些重度失能者确实很需要申请看护工协助,但这些人连到医院都很困难,应该要适度放宽申请方式,务实考量。他指出,80岁以上民众应该是作为申请看护工的评估加分项目,而非全面放宽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