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亲妈交往 强迫她11岁女儿做这事!渣男下场惨
男子多次强迫女友当时年仅11岁的女儿为其口交,彰化地院审结,判处8年6月徒刑。(叶静美摄)
彰化1名男子与单亲妈妈交往期间,强迫女友当时就读小学三年级,年仅11岁的女儿多次为其进行口交,直到遭采买返家妈妈撞见制止,女孩因怕事情发生会导致妈妈与男友分手,「怕妈妈不高兴」,才在6年后提告,男子虽矢口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彰化地院审结,仍将男子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年6月。
判决书指出,单亲妈妈与男子交往5、6年,并于112年结束交往,2人交往期间,男子会至单亲妈租屋处,2017年当时女孩就读国小三、四年级,男子多次强迫女孩为其口交。女孩因顾及妈妈仍跟男子交往,怕妈妈不高兴,害怕事情曝光后会害2人分手,而不敢说。
单亲妈证称,女儿一直跟我说叔叔变态,但怎么变态他不想说;2017年某天她去买菜回家,当时房门没关,目睹男友平躺在床上,我女儿正帮他口交,我一看就马上说「你们2个在干嘛」,他们2个就立刻起来,事后我也没再跟他们2人提过这事。更离谱的是,单亲妈在警讯时还称,我没有要告他、告来告去很麻烦。
男子坦承其与单亲妈妈曾为男女朋友关系,但矢口否认有何强制性交犯行,辩称「从来都没有叫她帮我口交」,「我没有跟她发生过性行为」。
判决书指出,男子为成年人,为满足己身性欲,竟未尽长辈之责,反而利用女孩年幼懵懂,不敢轻易违抗,而对其强制性交,严重戕害女孩身心正常发展,犯后始终否认犯行,仅愿提出5万元之赔偿金无法达成调解,遭法院依对未满十四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处8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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