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单亲妈还「性侵她女儿10秒」 同居人强辩:只是帮按摩
▲母亲同居人指奸13岁少女,遭重判7年6个月。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影像)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竟以帮忙按摩的名义,趁机指侵同居人女儿小夏(化名,案发时13岁)。事后少女在接受「表哥猥亵」一案心理创伤评估时,勾选「担心处女膜破裂」,经社工主动追问,整起事件才爆发。高雄地院审理后认为,林男竟为一己私欲,造成少女身心健康重大损害,因此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重判7年6个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与小夏的母亲为同居男女朋友,2016年夏天的某个晚上,林男趁女友睡着后,帮小夏按摩、舒缓她小脚酸痛情形,未料竟突然起狼性,将对方裤子往下拉,再指侵10秒得逞,直到小夏喊痛、不停扭动才住手。
由于小夏在该案前就曾受表哥猥亵,已经承受许多来自家族成员的情绪压力,因此都未将受母亲同居人侵犯的事情告诉他人,不过在接受心理创伤评估时,因勾选「担心处女膜破裂」选项引起社工关切。社工追查后才发现,小夏不只遭表哥侵犯,也被林男按摩指奸,因此赶紧告知少女生父、母亲,以及通报主管机关。
林姓男子矢口否认犯行,辩称因为小夏腰酸才会将她的短裤、内裤拉下来一点,方便按摩腰部,绝对没有指侵行为。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不顾与小夏母亲为同居人的情份,对小夏伸出狼爪,足见恶性重大,因此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重判7年6个月,可上诉。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today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