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起被恶继父性侵9次 她隐忍只因「想帮单亲妈」惹鼻酸

▲一名妙龄女子多年来遭母亲男友性侵。(图/视觉中国CFP)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在高二高三那年暑假,到工地帮忙妈妈的同居男友做工,给果却被袭胸、摸下体,甚至强制性交,之后在浴室狗狗洗澡、房间睡觉、浴室刷牙洗脸时也都被强脱衣服性侵得逞!而她说曾萌生离家念头,但想到妈妈单亲很辛苦,想留下来帮忙,直到4年后无法继续忍受内心压力,才向男友哭诉惨痛经历,并报警处理。高雄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该名男子10年有期徒刑。

据判决书提到,小美的母亲与水泥工男友曾结婚,不到一年又离婚,但仍是同居,家中有母亲男友和他2个小孩、母亲与弟妹,一共有7人同住。小美控诉,高职二年级升三年级暑假期间,北上帮「爸爸」做工地工作结果却被他隔着衣服摸胸部和下体,最后性侵得逞;之后有次在浴室帮狗狗洗澡、房间睡觉时,又被他强脱衣裤性侵。

小美控诉,也曾被「爸爸」在汽车后座强制性交,不管如何努力抵抗都没用。直到4年后,想进入浴室刷牙洗脸上班,却撞见「爸爸」全身赤裸擦拭身体,结果就被他强行环抱摀住嘴巴性侵得逞;后来她无法继续忍受爸爸行为,于是离家出走,并在男友陪伴下告知母亲,并报警处理。

判决书指出,小美在法院审理期间,大都是呈现哭泣、哽咽,也提到虽然不只被性侵过1 次,也曾萌生离开住家的念头,但考量家里是单亲,自己又是最大的小孩,看到妈妈很辛苦,想留下来帮助妈妈,所以还是隐忍,而且「爸爸」曾经有说过「如果跟妈妈讲,你试试看」,内心因此感到害怕不敢告知母亲,也让她拒喊「爸爸」。

而这名涉嫌妨害性自主案男子的委任律师则说,仅有小美片面指述,且她自称不喜欢爸爸,因为爸爸对他自己小孩与弟弟妹妹管教态度差异,觉得很不公平,又曾阻止她交男朋友,恐有挟怨报复、诬陷可能。

不过,高雄地院法官认为,小美情绪反应始终一致,应是亲身经验,且仔细描述受害时周遭情况证明有尽力想摆脱性侵,但仍未成功,也有母亲出面作证,审酌他身为女子长辈,却违背伦常,至今又未表达歉意或达成和解,所为实不足取,因此依9次强制性交、1次强性交未遂,处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