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绑浇水呛「送你见阎王」 洋娃娃命案狠男只判13年半

▲「洋娃娃命案」,女童母亲同居人李姓男子仅判13年半。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云林长乡大圳前年发现一具女童尸体,一度查不出身分,后来女童母亲主动投案,供称是李姓同居人不堪女童吵闹、活活将她打死后弃尸;不过,法院李男无杀人犯意为由,只判他13年6个月徒刑

2013年去年12月30日,元长乡山内村一条农路水圳发现一具年约2、3岁女童的尸体,当地村民表示,3天前就看到水沟里有短洋装头发水流飘动,原本以为是「洋娃娃」,直到圳沟水干枯才发现是女童遗体

隔年1月27日晚间,女童母亲王姓女子(当时20岁)受不了良心谴责,决定向丈夫即女童生父吐实,并在丈夫陪同下主动向嘉义市警方自首,供称是同居人李易哲打死2岁女儿弃尸,李男落网后坦承有殴打、用热水浇淋女童等情事全案宣告侦破。

云林地院判决指出,李男因为受不了小女孩哭闹,从前年11月下旬起多次徒手殴打她的腿、屁股,甚至以硬底拖鞋大力挥打女童头部,以这种伤害、限制饮食及剥夺行动自由之方式,对女童长期凌虐。

前年12月24日凌晨3 、4 时,李男不满女童在床上尿尿,再度动手打人,并将被害人抱到浴室、以毛巾塞住嘴巴,以鞋带将女童绑在浴室淋浴水龙头淋,还放话「你那么想死,我送你去见阎王」,期间王女拍打浴室的门要求停手。李见女童气息微弱、失去呼吸心跳,施以心肺复苏术(CPR )急救也无效,佯称要送女童火化,以棉被包裹遗体、骑车丢进虎尾镇水圳

不过,法官认为李男没有致女童于死的动机,当女童昏迷之际也试图急救,显见他没有杀人犯意,加上被告与女童父亲以60万元达成和解,因此以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致死罪判刑13年,成年故意对儿童犯遗弃尸体罪判刑9个月,合并判刑1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