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给放生团体?往竹林寺路上查扣83鸟 网袋有饲料羽毛

▲十几只红鸠挤在狭小笼中。(图/新北市动保处提供/下同)

记者李依融/新北报导

泰山区林路三段路旁常见业者贩售野鸟,动保处查获是台北市进兴珍禽鸟店雇用曾姓男子在路旁贩售八哥和红鸠,当场查扣75只红鸠、8只八哥还有3个鸟笼和9个网袋。由于该贩卖地点邻近竹林寺,动保处怀疑和放生有关,将再约谈鸟店,并依违反野生动物法最高将处30万元。

年约65岁的曾姓男子主要的工作水泥工,为了贴补家用才会在周末受雇于进兴珍禽园鸟店,每周六、日载鸟贩售,从上午11点到下午3点可以拿到1500元酬劳。动保处表示,曾姓男子一只八哥卖200元,红鸠卖75元,如果全部卖完一天可以有7225元收入,不过曾男强调,这些钱全部要交还鸟店,自己纯粹是听老板指示,绝非个人行为

▲曾姓男子骑机车载鸟贩卖。

动保处在清查鸟笼时也发现,曾男的机车上有9个红色鸟网袋,袋内饲料羽毛,怀疑是贩售给信徒放生用的,「这条路接近竹林寺,常常有香客经过,很多不肖业者趁假日香客多时贩售鸟类」。动保处提醒,购买野鸟放生来祈福的做法是迷思,只是让业者大赚「放生财」。

虽然这次发现的鸟类并不是保育类动物,但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要饲养、繁殖或买卖野生动物都需要得到主管机关登记许可,这次进兴珍禽园鸟店未经新北市许可就擅自贩售野生动物,将可裁罚6万至30万元。

农业局局长李玟也呼吁,野生动物和人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任何人都不应该任意捕捉野生动物,才能保护大自然的平衡,另外也避免野生动物遭受不当捕捉的磨难和痛苦,放生民众改成「护生」,才是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