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華英帶著幼女犯案 降低被拐童防備 罪責全推枕邊人

余华英再次坐上被告席。(取材自央视)

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开庭,调查发现,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往往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余华英作案时还会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降低被拐儿童及亲属心理防备。

央视新闻报导,检察官表示,余华英在作案时会带着自己的女儿,利用孩子之间天然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利用年幼的女儿作为犯罪工具,足见其险恶用心。

余华英案重审现场,被拐儿童的母亲张荣仙称,1994年,余华英在安顺把他两个儿子拐走,大儿子卖了3500元,小儿子卖了4000元,30年来张荣仙一直在寻找,「这些年我摆地摊、卖菜、挑葱卖蒜、做绿化、发传单、卖草药,到现在我都还在做保洁,希望她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参与庭审的被害人杨妞花的姊姊称,余华英态度非常恶劣,现场仍在与被拐家庭争吵,对她不利的信息她都表示「不记得了」,否认有其他漏罪。

当天庭审结束,杨妞花等受害人走出法庭,杨妞花说,「庭审过程中,余华英说没有打骂我们这些被拐卖的孩子。让人非常气愤,有些受害者家属都忍不住想去打她。」

「她的求生欲望很强」,杨妞花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余华英对检方起诉的拐卖案事实均认可,但对其中的一些表示否认,并将主要责任推给她已故情夫龚某良和丈夫王加文身上。「她辩称自己并非主谋,是龚某良打她骂她逼着她去偷的」。

2022年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显良已于2002年去世,然而公安机关发现,龚显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杨妞花接受媒体采访。(取材自上游新闻)

余华英再次坐上被告席。(取材自贵阳中院)